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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鹏新区垫资债务重组优化,让你实现个性化分期,避免上门

遇到以下六种情况,你需要个人债务重组(优化)

1.月供过高或大到已经供不起了;

2.贷款本金到期还不上;

3.循环授信先息后本到期需要过桥;

4.网贷多、查询多、大数据花无法新增贷款;

5.消金、网贷、信用卡分期太多、利息太高需要转低息;

6.负债太高无法新增,需要大额资金周转。

对于那些因高负债而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,或是因高额利息、小额网贷等陷入债务困境的朋友们,债务优化(债务重组)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解决思路。其核心在于将高月供、高利息、短周期的债务转变为月供可控、利息低、还款周期长的贷款,从而从根本上缓解还款压力。

个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是什么?

1、实际履行原则。

也称实物履行原则,是指债权人、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。在合约的履行中,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。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。只有这样,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。当然,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,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、部分履行或不履行。

2、履行原则。

也称适当履行原则。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、方式来履行债务,而不得随意提前、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。这样,可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

3、协作履行原则。

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、互相帮助、共同努力,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,保证合约的履行。

4、强制履行原则。

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,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,执法机构可以强制其履行,直至其破产清算。

5、履行的效益原则。

指债务人在法律规定及债权人许可的情况下,可合理选择偿债期限与方式,做到于人于已有利或于人无损、于已有利。

无法按时归还个人债务,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还款。对个人债务进行清偿时,要遵循事物履行的原则,双方当事人需要依照合约的规定履行债务,还要遵循适当履行的原则,不能随意的更改履行方式,不能变更履行方式,这样可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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